立足“四大检察”,做足“民生文章”,助力“乡村振兴”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面对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期待和要求,上半年田东县检察院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在打击犯罪、保障人权、法律监督和综治维稳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服务中心大局的贡献率不够,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三是法律监督水平和监督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下半年,田东县检察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百色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赶先进,五年走前列”工作思路,聚焦“七大振兴”发展战略,以争创第八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聚焦五大方面重点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优做强四大检察,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提供优质的检察产品,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民生振兴,努力为实现新时代田东绿色振兴赶超跨越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一、聚焦平安建设,着力保障乡村和谐稳定
助力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犯罪,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等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农村经济秩序财产的犯罪,确保基层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办理村民之间因宅基地、农用地纠纷等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修复社会关系,助力打造“田东枫桥”工作品牌。以“首办即息诉、首访即罢访”为工作目标,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检察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工作制度,强化释法说理,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利用“信、访、网、电”诉求表达渠道,努力让群众“一次不用跑”“最多跑一次”“一次就办好”,实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化解困难群众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因素,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
参与乡村综合治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专项巡回检察,联合公安机关、司法局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农村特殊群体的监督管理,严防发生各类安全案(事)件,推动城乡社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聚焦产业兴旺,着力保障乡村产业振兴
打击坑农害农刑事犯罪,着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公安、质监等部门对与农民生产密切相关的农资产品领域进行了专项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加强农用地司法保护,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沟通联系,联合制定《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制度,突出打击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盗抢农业生产资料等犯罪行为,严惩贪污、挪用种粮补贴、农机补贴等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贴资金的职务犯罪,推动守住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绝对安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重点保护农产品精深加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危害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犯罪,严惩项目审批、税收征管等环节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犯罪,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插手经济纠纷、虚假诉讼等问题的监督,审慎办理涉及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的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积极参与涉农企业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农民企业家合法权益。
强化农业科技司法保护,助推田东农业品牌建设。突出打击侵犯农业技术专利权、农产品商标权、植物新品种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产品、有毒有害农产品等危害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犯罪,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领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涉知识产权纠纷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提升农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三、聚焦生态宜居,着力保障乡村绿色发展
推进县域河道生态保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部署,今年9月我院与县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制定《田东县河长制办公室 田东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推进“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工作,形成合力对县域河湖沟渠开展巡河检察,全面摸排和清理整治河流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改善河流面貌,维护河流生态健康。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围绕农村水环境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土壤及林木保护,严厉打击非法向乡村倾倒废物、垃圾,非法排放黑臭水体以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同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生活垃圾整治这个重点,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检察手段促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服务打造山清水秀美丽宜居乡村。
加快生态环境修复。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实行“刑罚打击+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模式,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补植复绿、增值流放、土地复垦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法律效果,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修复,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绿色福祉”贡献检察力量。
四、聚焦治理有效,着力保障乡村风貌优化
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开展重点打击基层组织“两委”换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和以暴力、威胁、欺骗、诬告、诽谤等不正当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犯罪行为,突出严惩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职务犯罪行为,清除腐蚀基层政权的“蛀虫”,夯实基层政权。
推动培育文明乡风。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抵御各种错误和腐朽文化的影响。深入农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检察宣告、公开听证等以案释法、以案释理活动,宣传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促进农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良好风气的形成。
五、聚焦生活富裕,着力保障乡村民生民利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选派干警担任联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助联系村彻底拔穷根、摘穷帽。加强与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依法打击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犯罪行为,严惩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专项监督,严厉打击坑骗、残害农民工的犯罪,重点打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虐待幼儿犯罪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治的温暖。大力推进农村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民政救济、社会保障、子女就学等其他问题,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嘱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加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提高乡村治理水平,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振兴。
供稿 :田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