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宾阳县黎塘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宾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及时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办理机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决定对梁某某批准逮捕。后南宁市检察院以梁某某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宾阳县检察院在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同时,还时刻关注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情况。在调查走访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在案发后,不仅身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且精神上也遭受了严重打击,由于未得到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难。如被害人周某某原本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在该事故中不幸遇难,其妻雷女士需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让本就困境的家庭雪上加霜……
宾阳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将有关情况向南宁市检察院报告。经研判,两级检察机关决定对朱某某、周某某的家庭以及被害人韦某某进行联动救助。宾阳县检察院还联合宾阳县妇联、黎塘镇政府等开展多元救助,从经济上、精神上给予关怀,进一步提升救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