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安县检察院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在灵渠和五里峡水库共同开展保护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

灵渠河畔,兴安县检察院检察长通报了近两年来该院检察公益诉讼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的有关工作情况,介绍了该院通过推行“党建+渔业资源保护”模式取得的成效。增殖放流活动中,15万余尾各类鱼苗顺着流水跃入漓江中,投向大自然的怀抱,周边群众也自发参与到生态修复活动当中。
活动现场,检察官与执法人员向周边群众开展环保法治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旨在提高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认识,增强群众在渔业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
同日,检察官来到五里峡水库,详细了解水库渔业资源的保护情况,与农业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投放鱼苗,助力库区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改善。